下班后,习雨晴通常会去公司附近的健身房。
我偷偷跟过几次,发现她喜欢跑步和瑜伽,每次都在跑步机上跑整整四十分钟,速度稳定得像机器,长发扎成高马尾,随着节奏微微晃动,汗水顺着她的侧脸滑下来,落在锁骨上,像珍珠坠在白玉上。
她从不跟人搭话,练完就擦干净汗,换上外套离开,步伐一如既往地冷漠而坚定。
周末是习雨晴最神秘的时候。
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,才摸清她的习惯——她喜欢去市郊的一家独立书店,店不大,但藏书全是精装版。
她会在那儿待上两三个小时,手里拿一杯美式,坐在靠窗的位置,阳光洒在她脸上,勾勒出她鼻梁和下颌的线条,美得让人不敢直视。
我远远地看着,心跳快得像是要冲出胸口,却不敢靠近,只能假装路过,偷瞄她翻书的动作。
渐渐地,我开始调整自己的生活节奏,去她常去的餐厅点一样的便当,在健身房办了会员,甚至周末也假装“偶遇”在那家书店买书。
第一次跟她搭话是在书店,习雨晴正伸手拿一本《尼采全集》,我鼓起勇气递过去,顺口说:“这本挺重的,我帮你拿吧。”她抬头看了我一眼,眼底闪过一丝诧异,然后冷冷地说:“不用,我自己可以。”说完,她接过书,转身就走,留给我一个高挑的背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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