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女性生来就是奴隶,奴隶就是女性,每位女性必须拥有自己的主人,对于无主的奴隶国家将依法进行调剂分配。
(三)服从主人的命令是每个奴隶与生俱来不可分割的义务。
……
(三十二)奴隶作为生物财产,不应随意丢弃闲置,对于奴隶的交易买卖都应在政府监督下完成。
……
(一百二十八)主人应当保证奴隶的最低生存需要。
……
漫长的目录通读数日也难以记全,但归根到底,该法案的核心只有一个,便是为女性奴隶合法化背书。
在过去的近半个世纪内,全国各地奴化运动频发,领头人高喝女性天生就是下贱的母畜,该理念甚至博得众多女性认可,在大半地区开展性解放运动。
但不论如何,过去终究只是地方性的现象,并非所有地区都能接受这一点,比如我所在的这一小镇,便是相对保守的地方。
然而性奴法案的正式通过,就相当彻底撕碎最后的平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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