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米饭吧,”我见他刀法娴熟的将一整只鸡剁成小块,倒入冷水锅中焯水,“没想到你还会做这些。”
“和朋友学的,”他说,“你胃不好,我这次就不放太多辣椒了,做个甜口的试试。”周应敛着眉低头处理蒜瓣和葱段大料,认真地一如平时在我身旁工作时的样子,我抱着猫勾着头看了一会便出了厨房将猫重新放回阳台,这橘猪真沉,才抱了一会胳膊就酸了。
周应做饭和他平时一样干净利落,不一会儿三菜一汤便端上了桌,我闻着香味走到餐桌前,周应已置备好了碗筷,正拿着汤勺向碗中盛鱼汤。
我接过自己那一碗走到周应对面的位置坐下,尝了一口,鱼腥气被处理地一点也不剩,味蕾上鲜香却被无限放大,脱口夸道:“这鱼汤真不错,比靳函煲得还要好喝。”
“你喜欢就好,”周应一边回答一边解开围裙挂在椅背上,“不过没想到靳少爷竟然还会煲汤。”
“他对烹饪很感兴趣,专门找人学过,”我接过周应夹给我的大盘鸡,“后来他特意和老宅的厨子嘱咐过,我和他的饭都是他自己做。唔……这大盘鸡也很好吃!”自从靳函接手家中的食谱以后我几乎没怎么见过荤腥,外出应酬选的也尽是些看着排面的酒店,对于大盘鸡这种接地气的人间美味我可是垂涎已久。
“很久没有吃到这种口味的大盘鸡了,”我叼着一块鸡腿肉嚼了嚼,“你炒的和城北贫民窟里一家店的味道很像。那家店又便宜又好吃,离我之前兼职的西餐店不远,我发了工资就会带我弟弟去吃。”
“我本来还想把他盘下来,可一直忙着没空,前几年终于想起来回去看看才发现店主去世了,店也没了,不然有空还能带你去尝一尝。”
“嗯,我也吃过那家店,可惜只吃过一次,是在后巷街的角落里吧。”周应说道,“我小时候也住在城北,说不定我们之前还见过。”
我有些诧异得抬头,看着默默向我碗里夹菜的周应。书里只说他和母亲被赶到了贫民窟,可没想到这么巧也是城北的贫民窟。
我思索了片刻,可也许是我的目光只聚焦在傅巡身上,我那个时段记忆里的其他人脸几乎都是一片朦胧,连那个本应该令我印象深刻的、请我吃了六十份牛排的贵客的面容也几近模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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