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况他本来就对无人机产业没有多大野心,顺其自然的发展就好。

        想清楚这些,罗阳喊来了法务部的许寿良,咨询专利注册的一些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番交谈之后,他才知道,事情还不是这么简单。

        吴明东属于鲲鹏科技聘用的职员,他在职期间研发的技术成果,属于公司所有。

        罗阳如果想要将自拍杆专利放到另外一家企业名下注册,最好是进行一次收购,由他所意属的公司从鲲鹏科技手里买下该产品的所有权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这是站在法务角度比较严谨的做法,可以避免今后产生任何的纠纷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这玩意今后仅仅是每年几百万的利润,罗阳根本不会考虑这么多,但是这份专利以后涉及的利益将会是好几个亿。

        很难说吴明东他们不会有别的想法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者说未来的鲲鹏科技里其他股东会不会有别的想法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尽管麻烦,罗阳还是决定听取法务的建议,让刚注册公司不久的阳光电子从鲲鹏科技手里进行收购,包括自拍杆本身以及它的专利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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